辛西娅·戈尼
那个故事的想法,是这么得到的:我在足球场上,做了一个“急停过人”(plantandcut),随后就听到我的腿发出可怕的咔吧声,我摔倒在地,最后被送进了急救室。在这之后的三天里,那条左腿只要一吃劲就会外翻——我拉伤了我的ACL(前十字韧带)。
我是这么想的,“接下来的一年,我都得忍受伤痛,还要做复健,但我至少可以把它写成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最后发表在了《纽约时报杂志》(TheNewYorkTimesMagazine)上。不过,尽管最后算是大团圆收场,但整个发表的过程,不仅对我,对我的编辑,以及我周围的所有人来说,都简直是地狱。可以说,把这个故事写成的过程,基本上就是一出四幕的悲喜剧。而这个四幕剧的内容是,一件看起来很简单又直截了当的事,是怎么在某些至关重要的方面搞得很拧巴的。
这个“把一个故事写成”的流程,你其实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漏斗:开始的时候,你有的是一些未成形的,模糊的想法,然后你把它扔进漏斗,出来的就是一个集中起来、有中心有意图的故事——不管怎么说,关于写故事本身,大致的想法也就是这样。剩下的就是实践中去验证。开始第一幕,你把故事的各种要素扔到漏斗里。最后到了第四幕,你的故事最终成型了。
第一幕:微光
你萌生了一个想法。比如说,你在市议会的会议上得到了一个提示,或者,看到了一个你觉得很有说服力的故事,或者,摔倒在足球场上进了急救室。那个时刻,就是你想到“这可以是个故事”的那个时刻,就是你的微光时刻。
我的微光时刻是“我要写一个关于膝盖的故事”。于是乎,我就把我的膝盖扔进了我的故事漏斗里。我已经有了一个承载这个故事、让它引人去读的办法,而且这个办法还很自然。我要从我受伤开始写,中间我会写我的手术还有复健过程,最后,它会结束在我重返足球场的那一幕上:我带着我那个叽嘎作响的支架,迈着不是特别利落的步子重返足球场。从某种角度看,我其实很幸运:在那个微光时刻我就非常清楚,我已经有了一些对于一篇杂志稿来说很像样的材料。
第二幕:初期探索
一旦你下定了决心要完成一个想法,你就进入了调研(research)的阶段:对你选定的话题进行广泛地调研。这个过程,跟律师们说的“探索”(discovery)阶段,是一样的。你有一个想法(膝盖、文盲或者黑人妇女中的艾滋病),一个大的、没有什么中心的想法。然后你决定去掌握这个话题所涉及的所有东西——只要你能掌握的,你就去掌握。这个探索的过程,能够让你搞清楚,你的这个想法,到底是不是值得去做,以及,如果确实值得做,该怎么做。这个过程,也能让你搞清楚该怎么把这个想法推销给一个编辑。
着手调研、访谈和观察,但不要在这个探索阶段做过头。到了某种程度,你就必须终止它。你不要试图成为这个话题的世界专家。
这就说到我犯的第一个错误。我对膝盖方面的知识学得太多,以至于你现在给我一把磨尖的勺子和一点麻醉剂,我大概就能做膝盖手术了。作为一个记者,你并不需要这样的专业水平。在初期探索的阶段,你的目的是要找到故事。
我找到了两个故事。在我造访急救室,以及之后跟大夫聊天的过程中,我得知有两类人会拉伤他们的前十字韧带:女运动员,还有就是年龄比较大的、出生于婴儿潮的那一代人里爱运动的人。实际上,在婴儿潮—运动人士里,膝盖损伤的数字,有一个明显的增长,原因就在于,像我这样的人,拒绝放慢脚步。而出于某些现在还没完全搞清楚的原因,在某些特定的运动项目(比如足球)里,女性运动员前十字韧带损伤的人数大概是男性运动员的二到六倍。
我给《纽约时报杂志》写了一个计划书。这个计划书要完成的首要任务之一,是对这本杂志的读者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要有一个清晰的感觉——不管是谁给杂志写计划书,这都是他首要的任务。因为,杂志的读者要比报纸的读者特型化的多,哪怕这本杂志其实是属于一份报纸的。换句话说,这本特定的杂志,是一些特定的人为了一些特定的目的去读的。而你的工作,就是得抓着这类特定读者的注意力。
在计划书中,我需要让编辑多少感受到我的故事读起来会是什么感觉——语气会是怎样。事实上,用什么样的语气或者语调来写,跟你要在一篇文章里塞什么料,这是两码事。我想让这个故事成为那种包含很多信息,看了让人知道很多事的故事,而不是那种内省式的东西,更不要是自怜自艾的。这篇文章会把我受的伤当成一个载体,用来承载那些以更具一般性的话题为目标的采访。我最初写给《纽约时报杂志》亚当·莫斯的备忘录里,包含有两篇文章的计划,我让他来选一个。
第一篇就是一个对女性运动员的膝盖受损率的标准处理。我在计划书的开始几行,就给编辑一种我的文章会以什么语调进行的感觉:
很明显,膝盖损伤正在成为那些关注着女性在竞技性体育项目中不断上升的数量的教练员与骨科大夫的头等大事——所有人都同意,膝盖受伤的数量在急剧上升(新泽西州一位骨外科大夫的话是,“跟传染病一样”),这一方面是因为女性在体育运动中的总体数量有了大幅增加(这是《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条——妇女运动——所造成的妇女形象上的改变36),另一方面,是因为现在年轻女性的运动方式正变得跟男性一样富有攻击性、剧烈而又凶猛。所有人都同意,女性损伤前十字韧带的比率是男性的三到六倍——虽然原因还并不十分清楚。而对于运动员来说,这是一种非常具有摧毁性的伤。
没错,开头的那句实在是太长、太复杂了。不过,它确实给出了为什么这个故事可以成为新闻的理由。它给了编辑一个来自于专家的引语。这个引语让他知道,我已经做过了详尽的调研。写杂志计划书的一个关键,是在一开始就把你有知识这一点建立起来。
我的第二个计划书是说要写一个长篇的、第一人称的、有采访的散文,针对的是那些跟我一样的人:出生于婴儿潮,拒绝让自己的人生不失体面地撤回到那种静态的中年生活中去。这些出生于婴儿潮的人,构成了这本杂志的主要读者。事实证明,这一篇才是亚当想要的文章。他相信,这个故事如果由我来讲,会讲得更好,因为我对这事会更多一点介怀;另外,我处理这个题材的方式,也会跟杂志的目标人群有更好的适合度。
第三幕:漏斗中的探索
接下了任务之后,我就要开始投身于我称之为漏斗探索阶段(funneldiscoveryphase)的活动了。在这个阶段,你要提纯你故事的中心,提纯那些你要完成这个故事所需要知道的东西。我的问题,我犯的第二个错误,是我没有遵循自己的行军口令。我接到的任务是写一篇关于出生于婴儿潮的运动人士的膝盖的故事,可是我在开始我的漏斗探索的时候,却是从一个太过宽泛的观念出发的:“我要写的是膝盖”。一篇“关于膝盖的文章”,并不成故事。
我是一个传统的记者,一个自学者。我喜欢调研,喜欢采访;我痛恨写作。我进入这个故事的方式,就好像我要拿个骨科的学位一样。我之所以会把探索阶段的工作做过了头,是因为我想展示出我是多么好的一个记者,我学到了多少东西。而且,那段时间我确实很愉快。
不过,最后我一查才发现,“哦,啊,截稿日期要到了”。在那个时候,我已经采访了我的前老板关于他的膝盖置换手术——虽然我的故事并不是关于膝盖置换的。我说服《时报》杂志让我飞到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市,因为那儿有一个很牛的膝盖医生,他在一家医院的一栋侧楼做膝盖手术。我到俄亥俄去寻找我能用的、跟我所有的调研合拍的场景。这是错误第三号。我也没问一下自己,这些场景,从它们和我的故事的关系来看的话,目的或者意图何在?
第四幕:写草稿
我那一堆笔记,变得有60多厘米高了。最后,我终于坐下来开始写了。跟往常一样,我从中间开始写,嘟嘟囔囔反反复复,问自己好多问题。而最后的成果,是一堆并不融贯的素材:比如,“而且,事实上,运动医学的整个现代分支,其起源都要感谢废膝盖……扭伤的前十字韧带……脱落的半月板……或者被废掉的膝盖……所带来的推动。一直延续到我现在所动的手术之中……马特森做的这个手术。”这就是我写草稿的方式。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方式。
最后,我找到了故事的语调。我开了一个好的开头,一个有我想要的语气的开头:
好吧,我确实是在42岁还在玩足球。不过,在你开始要嘀咕着说,那她还指望能有什么别的下场,在这之前,让我先跟你说说那些精力过剩的出生在婴儿潮年代的人是怎么干的:打网球,打篮球,打排球,打棒球,速降滑雪,在沙滩上侧扑入水抢飞盘,或者,在橄榄球场上玩那种灵机一动触球佯攻的游戏——就是那种看起来像是个好主意……直到有人在地上翻滚哀嚎……然后张皇失措的人跑去要冰块、找医生……的游戏。至于我,对那段记得就不是太清楚了。
在写一稿出来的过程中,一个中心任务是把文章的不同的部分摆放好。首先,我需要的是找到我的开头。然后,我决定要对我的伤势做一个描述:一段非常漂亮的话,讲我怎么带着我那条上着支架的腿旅行到东海岸,一路上还听着各种跟运动人士受伤了的膝盖有关的故事。所以,下一节的开头是我到辛辛那提的旅行。第四节处理斯坦福大学的女运动员和她们的伤势。结尾要有一个带着叽嘎作响的支架跳向运动场的场景。
我写了8000字。而我接的活,是个4000字的故事。但我还是把稿子交上去了——当时,跟所有的记者一样,我的想法是,“他们会觉得这故事太棒了,然后会把给它的版面翻倍的。他们会把整个杂志重新排一遍的”。
亚当·摩斯把我的文章删掉了几千字,然后做了一个非常好玩的、宽宏大量的评论:“剩下的部分,我觉得我们可以省着点删,4000字也就出来了”。当然,一篇8000字的文章,是不可能就这么简单地砍成两半就算完事的。所以,他们是这么删的:关于辛辛那提的一整节,全都删掉了(1000元的开支啊!),所有关于膝盖的为人熟知的知识,以及一半关于女性的膝盖的信息也都给删掉了。至于我的那些个人故事,则是以一种让人肉疼的方式删削的。
不过,最后,我必须得承认这个删削是有道理的。最后呈现出来的故事,确实直击目标:与婴儿潮—运动人士的膝盖密切相关。一段简短的旁支侧出,谈到女性的膝盖,确实是有效果的,因为我自己是女性,而我的膝盖的故事构成了整个故事的框架。在故事的最后,我是瘸着跳进了斯坦福大学的复健中心。瓦妮莎·尼高(VanessaNygaard)和克里斯蒂娜·沃克尔(ChristineVokl),两位斯坦福篮球队受伤的明星,则在我身后也瘸着跳了进去。我们比较了伤疤。她们的伤疤比我的长,因为她们的腿比我的长30多厘米。我在文章里写了我们关于膝盖复健的对话,她们对篮球的激情,以及她们要怎么继续进行比赛——哪怕她们知道这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我也同意她们的想法:我要继续踢足球直到我踢不动为止——就用我自己这付有瑕疵的躯体。因为,它对我真的很重要。
我成功地从膝盖损伤中恢复了过来,不仅如此,我也成功地从写完一个膝盖损伤的故事里存活了下来。
作者介绍:
辛西娅·戈尼(CynthiaGorney),前《华盛顿邮报》记者和《纽约客》特约撰稿人,曾为《哈泼斯》(Harper’s)、《纽约时报杂志》《体育画报》(SportsIllustrated)和其他刊物写作,现在伯克利加州大学教授新闻学。
(文章来源:Kindle电子书《哈佛非虚构写作课 : 怎样讲好一个故事》)
(图片来源:Veer图库)
(网站编辑: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