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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膜后肿瘤累及重要血管处置中国专家共识(2025版)

浏览:19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06-15 分类:医学

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医师分会腹膜后肿瘤专家工作组

基金项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No.2023J01698);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重大临床项目(No.SHDC2020CR1020B)

通信作者:张勇,E-mail:zhang.yong2@zs-hospital.sh.cn;童汉兴,E-mail:tong.hanxing@zs-hospital.sh.cn

 

 

原发性腹膜后软组织肉瘤(简称腹膜后肿瘤)是一类罕见的恶性肿瘤,据统计,中国每年新增原发性腹膜后肿瘤病人为9000~10000例[1]。腹膜后肿瘤涵盖了70余种组织学类型,生物学行为差异大,放化疗不敏感,手术完整切除是治疗的基本手段[2-3]。但是由于腹膜后肿瘤体积大、位置深、毗邻复杂,容易侵犯重要血管和邻近器官,手术难度大。因此,肿瘤的切除率与手术质量往往与重要血管的处置密切相关。

近年来,肿瘤血管外科学(oncovascular surgery)理念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核心是利用血管外科技术实现肿瘤的完整切除。但是在临床实践中,相关文献较少,循证医学证据级别不高,缺乏针对腹膜后肿瘤重要血管受累处置的指导性文件。因此,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医师分会腹膜后肿瘤专家工作组系统评价国内外腹膜后肿瘤外科领域血管置相关文献,充分凝聚国内相关专家的意见,形成本共识,以指导临床实践,并为相关临床研究指引方向。

1共识制定流程和标准

首先在中国知网、万方、中国医学期刊全文数据库、PubMed、Cochrane Library、Web of Science等国内外医学文献数据库,以“腹膜后肿瘤”“腹膜后肉瘤”“原发性腹膜后肿瘤”“血管侵犯”“血管手术”“血管受累”“血管切除”“血管置换”“血管修补”“血管移植”“retroperitoneal tumor”“ret⁃roperitoneal neoplasm”“retroperitoneal sarcoma”“vascular invasion”“vascular involvement”“vascular surgery”“vasectomy”“vascular resection”“vascular replacement”“vascular repair”“vascular grafts”“oncovascular surgery”为检索词查阅国内外相关临床研究、指南、共识、系统综述和Meta分析等文献。然后由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医师分会腹膜后肿瘤专家工作组组织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多学科专家,在充分阅读文献基础上,结合自身实践经验起草共识,并与参与本共识讨论的专家进行多轮讨论与修改,赞同率>75%即为达成共识,若未达到则予以排除。最终对腹膜后肿瘤累及重要血管处置的相关问题达成共识意见,由编审专家组完成定稿。本共识中推荐意见参照苏格兰校际指南网络(Scottish Intercollegiate Guidelines Network,SIGN)系统进行证据等级及推荐强度的分级,见表1、2[4]。本专家共识已于国际实践指南注册平台(http://www.guidelines-registry.cn/)进行注册(No.PREPARE-2024CN1080)。

腹膜后肿瘤---表1表2

2腹膜后软组织肿瘤累及重要血管处置共识

2.1术前评估

2.1.1一般问题

多项回顾性研究结果证实,联合周围器官切除的扩大手术可显著提高腹膜后肿瘤完整切除率[5-6],组织学类型与完整切除已被列为生存预后的独立影响因素[7-8]。肿瘤血管外科学的理念近年来在腹膜后肿瘤的治疗中受到广泛关注。该理念要求血管外科医师参与涉及血管的肿瘤切除手术或肿瘤外科医师应具备处理复杂血管问题的训练与能力,以实现肿瘤的完整切除。随着血管外科技术进步,重要血管受累已非手术的禁忌证。现有研究结果初步验证了联合血管切除手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8-12]。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血管外科团队的一项Meta分析回顾了23项有关腹膜后肿瘤联合血管切除手术的研究,研究结果发现平滑肌肉瘤(55%,144/253)和脂肪肉瘤(30%,76/253)是血管受累常见的病理学亚型,而肿瘤分级为G3的病例血管受累发生率较高(41%,89/217);其中12项研究报道了病人的术后30d病死率为3%,8项研究报道了病人的主要并发症发生率为13%[13]。

腹膜后肿瘤的病理类型繁杂,不同病理类型的治疗方案不尽相同,涉及重要血管的腹膜后肿瘤手术更需要多学科协作。据文献报道,在高流量中心诊治的腹膜后肿瘤病人一般预后较好[14-17]。基于医院接诊腹膜后肿瘤病人数量,Keung等[14]对比了1131家医院(年诊治量>10例定义为高流量中心,≤10例为低流量中心)诊治的腹膜后肿瘤病人的预后,发现在低流量中心诊治的病人30d再入院率(3.4% vs. 1.8%,P<0.001)、30d病死率(3.1% vs. 1.9%,P=0.004)以及90d病死率(5.7% vs. 3.2%,P=0.007)均高于高流量中心,且其长期预后皆较差(5年总生存率:52% vs. 58%,P<0.001);该研究建议此类病人转诊至高流量中心进行诊治。病人的治疗需经由多学科综合治疗协作组(multidisciplinary team,MDT)讨论并进行最终决策,讨论人员应至少包含肿瘤外科、肿瘤内科、血管外科、介入科、影像科、病理科、麻醉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对于术中需要行体外循环的病人,需同时邀请心脏外科医师参与讨论[8,17-19]。一项来自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研究回顾性分析了521例腹膜后脂肪肉瘤病人的临床数据,结果发现MDT模式可显著提高病人预后(1年总生存率:89.5% vs. 77.1%;3年总生存率:70.5% vs. 49.8%;5年总生存率:62.9% vs. 45.1%)[20]。

推荐意见1:腹膜后肿瘤侵犯大血管不是手术的禁忌证,充分运用各种血管外科技巧实现肿瘤的完整切除是腹膜后肿瘤外科医师的重要任务(证据级别:2-;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推荐意见2:联合血管切除重建的腹膜后肿瘤切除术是复杂且高风险的手术,此类手术建议在高流量中心完成(证据级别:2-;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推荐意见3:病人术前应经由包括资深血管外科医师在内的、成员组成固定的经验丰富的MDT团队讨论并制定个体化的诊疗方案。腹膜后肿瘤外科医师应该具备血管外科的技能(证据级别:2+;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5.45%)。

包括大血管在内的多器官联合切除是否会影响病人生存质量目前尚存争议。目前多项研究结果显示,联合器官切除并不会改变腹膜后肿瘤病人的长期生存质量。一项来自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回顾性研究随访了161例腹膜后肿瘤病人,其中77例病人未行多器官切除术,84例病人行联合器官切除,研究结果显示联合多器官切除在术后早期可导致病人出现较为明显的生活质量下降,但对远期生活质量影响较小[21]。Fiore等[22]分析了58例行联合器官切除的腹膜后肿瘤病人,其术后的整体健康状态/生活质量(Global Health Status/Quality of Life,GHS/QoL)评分为58.6分,术后1年为65.5分,与正常人GHS/QoL水平相当。病人早期可能会出现明显的腹泻或疼痛等不适,但在1年后相关症状多显著缓解。

推荐意见4:腹膜后肿瘤行包括大血管在内的多器官联合切除不会严重影响病人术后的长期生存质量(证据级别:2+;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68.18%)。

2.1.2术前准备

重视病人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关注病人是否存在因血管受压或侵犯而导致的相关症状和体征。涉及血管的手术必须进行详尽的术前评估和准备,关键点包括:(1)围手术期血压控制。术前血压控制不良是腹部大血管手术失败的独立危险因素,对于术前收缩压>200mmHg(1mmHg=0.133kPa)或舒张压>120mmHg的病例建议在调整血压后择期手术,术前长期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ngiotensin-converting enzyme inhibitors,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ngiotensin Ⅱ receptor blockers,ARB)的病人建议调整药物,因ACEI和ARB可能增加围手术期心血管意外事件的发生率[23]。(2)肾功能评估。腹膜后肿瘤压迫肾血管或输尿管等可能导致肾功能不全,肾脏是腹膜后肿瘤联合器官切除比例最大的器官,Stahl等[24]回顾了美国肉瘤协作组数据库中411例腹膜后肿瘤病人,其中108例(26%)联合肾脏切除,研究结果发现联合肾切除的病人其急性肾损伤(14.8% vs. 4.3%,P<0.01)和急性肾功能不全(4.6% vs. 1.3%,P=0.04)的发生率显著升高,Stahl等建议术前应常规行血肌酐、尿素氮、肾小球滤过率以及放射性核素肾图检查,明确病人肾功能。(3)评估术前贫血状况、预计手术出血量以及手术备血;累及血管的腹膜后肿瘤手术出血量显著增加,因此充分的备血尤为重要。Szkandera等[25]回顾了367例软组织肉瘤病人术前贫血状况与病人预后的关系,结果发现术前男性血红蛋白≤130g/L以及女性血红蛋白≤120g/L是病人不良预后的独立危险因素。(4)凝血功能评估。需评估病人是否存在原发(如血友病)或继发(如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出凝血功能障碍,对于相关病人术前需充分准备血浆、冷沉淀、纤维蛋白原等血制品。(5)社会经济及心理因素评估。包括病人对术后短期和长期并发症的心理接受程度,病人的经济情况是否可承受后续治疗。Willis等[26]对127例行手术治疗的腹膜后肿瘤病人术后生活质量和心理状态改变进行研究,结果发现该队列总体健康评分为62.1,与健康人群测试数据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726);该研究对68例行联合器官切除的病人进行亚组分析,研究结果发现其欧洲癌症研究与治疗组织核心生活质量问卷(European organisation for research and treatment of cancer-core quality of life question-naire,EORTC-QLQ-C30)评分、心理健康(menta lwell-be-ing,MWB)评分、疾病进展恐惧(fear of progression,FoP)评分或者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的发生率与未行联合器官切除的病人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推荐意见5:术前需重视腹膜后肿瘤病人的详细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重点关注病人的术前血压,是否存在肾功能不全、贫血以及凝血功能异常等,同时需兼顾病人的经济、心理因素对手术开展的影响(证据级别:2+;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肿瘤累及重要血管时,需完善相关的影像学检查以评估肿瘤可切除性并制定手术方案。增强CT和增强MRI为常规检查,腹部主要血管CT成像以及肿瘤和血管的三维重建有助于评估肿瘤与血管的关系;MRI的主要优势在于对肿瘤进行定性诊断。对因碘造影剂过敏而无法行增强CT检测的病人,MRI成为最重要的补充选项;复发或肿瘤可疑发生远处转移的病人建议行PET-CT检查。有研究分析了58例腹膜后肿瘤病人的18F-FDGPET-CT显像结果,研究结果发现法国国家癌症中心联盟(Fédération Nationale des Centres de Lutte Contre le Cancer,FNCLCC)评分为Ⅰ、Ⅱ、Ⅲ级的肿瘤,其对应的SUVmax值呈显著上升趋势(rs=0.40,P=0.002)[27]。对于可疑下腔静脉或髂静脉受累的病例,特别是出现了下肢肿胀的病例,需行下肢血管超声检测。涉及大血管的腹膜后肿瘤,影像学诊断要点包括:(1)肿瘤在腹腔内的起源及其毗邻和关联的器官。(2)肿瘤是否累及腹腔内主要血管。(3)是否已形成侧支循环。(4)肿瘤是否发生远处转移。

推荐意见6:推荐行增强CT和增强MRI检查评估肿瘤可切除性并制定手术方案,对于复发或可疑远处转移病人,建议行PET-CT检查(证据级别:2-;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5.45%)。

腹膜后肿瘤出现以下情况需考虑手术联合主要血管切除或重建:(1)肿瘤直接侵犯器官或起源于血管。(2)肿瘤侵犯或包绕该血管供应器官。(3)为实现病理学完整切除(R0/R1切除)。(4)为增加手术的安全性而联合血管切除。(5)其他原因(如医源性损伤)[28]。组织器官侵犯(histopathologic organ invasion,HOI)是评价腹膜后肿瘤行联合器官切除手术价值的重要病理学因素,发生HOI的病人联合器官切除手术可能改善其预后。Fairweather等[28]回顾性分析了99例术中行联合器官切除的腹膜后肿瘤病人,其中17例病人联合行腹腔大血管切除,最终70%的病例明确诊断为HOI,在不同的组织学类型中,50%的高分化脂肪肉瘤,78%的去分化脂肪肉瘤以及100%的平滑肌肉瘤发现HOI;研究结果发现,HOI为复发事件的独立危险因素(HR=2.3,95%CI1.2-4.4,P=0.02)。Improta等[29]将HOI的病理学特征分为4个层级,即HOI-0、HOI-1、HOI-2及HOI-3,研究结果发现腹膜后肿瘤行联合器官切除的109病人HOI发生率为100%,其中HOI-1 11例(10.1%),HOI-2 43例(39.4%),HOI-3 46例(42.2%);且相比于HOI-0和HOI-1病人,HOI-3的病人预后较差(总生存期:HR=2.92,P=0.012;无病生存期HR=2.23,P=0.045)。腹膜后肿瘤的病理类型是决定是否行联合血管切除手术的重要参考因素。在腹膜后肿瘤与邻近器官和大血管存在无法分离的侵犯时,联合包括血管在内的扩大切除手术可能反而提高手术的安全性。

此外,是否联合血管切除还应同时考虑病人的诊疗经过和临床表现。对于初次诊断的病人,应力求肿瘤手术切除的完整性,因此对于存在血管侵犯的病例应积极评估行联合血管切除治疗的可能性;对于复发病人,应重点评估病人复发的次数以及复发的形式,根据跨大西洋及澳大利亚腹膜后肉瘤协作组的经验,将病人复发形式分为3种,即同侧复发、对侧复发和腹腔内播散。对于初次同侧复发的病人,特别是低级别肿瘤,如高分化脂肪肉瘤,其扩大切除后仍有治愈的机会,对于有血管侵犯的病例推荐行联合血管切除;但对于多次复发且复发病灶已跨越肿瘤原发部位的病例,应谨慎评估联合血管切除给病人带来的获益程30]。目前有观点认为血管外膜是隔离肿瘤的解剖屏障,也是手术解剖游离血管的安全层面,对于能够沿着血管外膜剥离的肿瘤,不建议常规行联合血管切除术[31]。因此,需要更多的高质量的循证医学证据以明确联合血管切除的指征以及该手术方式对病人预后的影响。

推荐意见7:腹膜后肿瘤出现以下情况需考虑手术联合主要血管切除或重建:肿瘤直接侵犯、包绕或起源于血管(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肿瘤侵犯或包绕该血管供应的器官(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为实现病理学完整切除,即R0/R1切除(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0.91%);为增加手术的安全性(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77.27%);其他原因,如医源性损伤(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77.27%)。

推荐意见8:对于可通过联合血管手术而实现肿瘤R0切除的初发或首次复发的腹膜后肿瘤,建议常规评估行扩大手术切除(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5.45%)。

2.2术中处理

2.2.1手术探查及血管处理方式

2.2.1.1手术探查

腹膜后肿瘤累及重要血管时,血管受累程度和手术可行性的判断及手术方案的制定主要依赖于术前影像学评估以及MDT讨论[32]。但是手术探查仍然不可或缺,特别是术前影像学检查结果提示血管可疑受侵的病例。肿瘤不可切除往往取决于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是手术切除不能使病人得到生存获益;二是肿瘤所在部位导致技术上无法切除。参照STRASS2研究,腹膜后肿瘤出现如下情况定义为不可切除:(1)肿瘤侵犯肠系膜上动脉、腹主动脉、腹腔干和(或)门静脉。(2)肿瘤侵犯骨骼。(3)肿瘤长入椎管。(4)肝后段下腔静脉来源平滑肌肉瘤累及右心房。(5)肿瘤侵犯肝脏、胰腺等主要器官和(或)主要血管。但是技术的发展也在不断突破手术的适用范围,有文献报道腹膜后肿瘤侵犯胰腺行胰十二指肠切除+合成材料血管重建[9];Kato等[33]报道了3例腹膜后肿瘤累及肠系膜上动脉及腹腔干的病例,将肿瘤以及腹腔器官整块切除后离体切除肿瘤,获得阴性切缘后重建内脏血管并行器官自体移植。鉴于手术技术复杂、难度高,该类手术应严格把握手术指征。

推荐意见9:以下情况可界定为腹膜后肿瘤不可切除:肿瘤侵犯肠系膜上动脉、腹主动脉、腹腔干和(或)门静脉(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72.73%);肿瘤侵犯骨骼(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59.09%);肿瘤长入椎管(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68.18%);肝后段下腔静脉来源平滑肌肉瘤累及右心房(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72.73%);肿瘤侵犯肝脏、胰腺等主要器官和(或)主要血管(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54.55%)。

推荐意见10:开展体外肿瘤切除、器官移植、生物补片隔挡等探索性手术或技术需严格把握适应证,应在具有相应资质的高流量中心完成并且通过伦理审查(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2.2.1.2受累血管处理方式

在腹膜后肿瘤手术过程中,大血管受累主要见于以下情况:血管来源肿瘤、腹膜后肿瘤侵犯或包绕血管。下腔静脉是腹膜后肿瘤手术中涉及最多的血管[8]。根据Vollmann分类,将下腔静脉分为4段:Ⅰ段为肾下段,即肾静脉汇入水平以下的下腔静脉。Ⅱ段为肾静脉水平段,即肾静脉汇入水平的下腔静脉。Ⅲ段为肾上段,即肾静脉汇入水平以上至肝静脉水平以下的下腔静脉。Ⅳ段为肝后段,即肝静脉汇入水平及以上的腹段下腔静脉(包含第二肝门)[9]。下腔静脉处理需结合肿瘤来源、累及静脉的节段、侧支循环的情况、靶器官静脉回流通路、肿瘤手术的范围以及术后可能的并发症等共同决策。其主要处理措施可分为静脉壁部分切除、节段切除后重建以及节段切除后不重建3种方法[18]。下腔静脉壁部分切除多见于下腔静脉来源肿瘤,其中平滑肌肉瘤是最常见的病理类型。下腔静脉壁部分受累时,在保证切缘阴性的情况下可考虑行下腔静脉壁部分切除。切除部分血管壁后,当预计管腔狭窄<50%时可予原位缝合修补,建议使用5-0Prolene缝线连续缝合,当预计管腔狭窄>50%时建议行补片修补[34]。补片材料包括自体材料(自体静脉或腹膜)、生物材料(同种异体血管、牛心包补片等)及合成材料等。当肿瘤侵犯或包绕血管壁>180°时往往需要行血管节段切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下腔静脉切除后均建议重建,重建的方式包括对端吻合以及移植物桥接。由于腰静脉位置固定,下腔静脉活动度受限往往无法行对端吻合,多需要移植物桥接。而重建材料的选择需考量手术范围、联合切除的器官、手术中心可获取的移植物材料以及手术医师的个人习惯等因素。由于肝静脉回流入Ⅳ段下腔静脉,所以Ⅳ段下腔静脉切除后均要求重建。而对于肝下的下腔静脉的处理尚存争议,多项回顾性研究结果发现,针对术前管腔闭塞、侧支循环已经建立且手术不会破坏侧支循环的病例可直接切除下腔静脉不重建,切除后不重建下腔静脉的可能获益包括避免术后终身抗凝治疗、规避移植物相关并发症、静脉血栓无法进入肺循环等[35-36]。在一项针对下腔静脉平滑肌肉瘤的研究中,11例肝下段下腔静脉结扎后不重建,其中2例出现短暂的严重下肢水肿,无持续性下肢水肿病例,行膨体聚四氟乙烯(expanded polytetrafluoroeth-ylene tube grafting,ePTFE)重建的2例病人出现了血栓,从而导致严重下肢水肿,因此该研究结果认为下腔静脉切除不重建耐受性良好,特别是术前有静脉血栓的病人[37]。Schwarzbach等[38]的研究中,16例使用合成材料桥接下腔静脉的病人仅1例发生下肢静脉血栓,该研究主张下腔静脉切除后应尽量重建,切除不重建仅限于术前证实下腔或下肢静脉内血栓病人或术中发生大出血、粪便严重污染等情况。对于术前管腔通畅、侧支循环不足的病人,术中结扎下腔静脉后可能导致有效循环血容量不足、外周组织器官水肿以及靶器官静脉高压等并发症[39]。肾静脉回流入Ⅱ段下腔静脉,当肿瘤侵犯该段下腔静脉时由于左、右侧肾静脉解剖特点不同,其处理也不同。左肾静脉长度约为右肾静脉的3倍,左侧生殖静脉及肾上腺静脉多汇入左肾静脉,而右侧生殖静脉及肾上腺静脉多直接汇入下腔静脉。所以保留右肾时必须回植或重建右肾静脉;而左肾静脉可考虑在靠近下腔静脉处结扎,通过生殖静脉、肾上腺静脉以及腰静脉等侧支循环代偿。

推荐意见11:下腔静脉来源平滑肌肉瘤在保证阴性切缘基础上可行静脉壁部分切除。部分切除重建时,预计管腔狭窄程度<50%可采用原位缝合,预计管腔狭窄>50%推荐补片修补(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0.91%)。

推荐意见12:腹膜后肿瘤侵犯或包绕下腔静脉壁>180°时建议血管节段切除(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推荐意见13:若术前无静脉阻塞、侧支循环建立、血栓等情况,条件许可时下腔静脉、肾静脉建议尽量重建(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86.36%)。

推荐意见14:以下情况可考虑不重建肾下段下腔静脉:术前已证实下腔静脉内血栓形成不推荐重建下腔静脉(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81.82%);术中大出血、严重粪便污染等不具备重建条件的情况在权衡利弊后可允许直接结扎下腔静脉(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0.91%);术前管腔闭塞、侧支循环已经建立且手术不破坏侧支循环的病例在权衡利弊后允许不重建下腔静脉(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5.45%)。

推荐意见15:Ⅱ段下腔静脉切除重建应尽量保留肾静脉回流。左肾静脉在不破坏左侧生殖静脉、肾上腺静脉及腰静脉的情况下,权衡利弊后允许不重建或回植(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81.82%)。

动脉来源恶性肿瘤较为罕见,其主要病理类型为平滑肌肉瘤、血管内皮瘤、血管肉瘤、未分化肉瘤等,多发生于胸主动脉[40]。腹膜后肿瘤侵犯或包绕腹主动脉在临床实践中较为常见。动脉处理方案包括外膜及外膜下剥离以及动脉节段切除。动脉外膜下剥离技术最早应用于胰腺癌侵犯动脉(肠系膜上动脉、腹腔干等)的手术,大部分肿瘤累及动脉时以浸润外膜为主,很少向深部浸润。血管外膜可以作为外科切除中肿瘤与血管之间的解剖屏障及安全平面[18,41]。Cai等[42]在47例胰腺癌侵犯动脉的病例中使用动脉外膜下剥离技术,结果发现其术后并发症发生率与无动脉侵犯的胰腺手术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40% vs. 37%,P=0.67)。尽管动脉外膜下剥离组围手术期病死率高于无动脉侵犯的胰腺手术组(6.0% vs. 0.4%,P=0.01),但显著低于既往文献报道的肠系膜上动脉切除重建并发症发生率(75%)及病死率(1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术后大出血仍是动脉下剥离技术的主要严重并发症。Magnus等[43]在18例累及血管的下肢肉瘤病人中对比动脉外膜下剥离与动脉切除重建,结果发现外膜下剥离组与动脉切除吻合组的生存预后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在腹膜后肿瘤领域尚无相关研究。Cananzi等[18]主张在累及大血管的腹膜后肉瘤手术中,除非肿瘤广泛包绕或侵犯血管,都应首先尝试外膜下剥离,但是肿瘤周围炎症反应及纤维增生与血管侵犯往往难以鉴别。此外在复发肿瘤手术中,由于解剖平面及结构改变,血管外膜下剥离更具有挑战性[17]。解剖判断是否需要行血管剥离时,特别是动脉外膜下剥离,需要衡量肿瘤残留的风险以及外膜下剥离后迟发性破裂出血的风险[32]。血管节段切除后重建主要涉及腹主动脉及其内脏分支,腹主动脉的主要分支包括肾动脉、肾上腺动脉、生殖动脉、腹腔干、肠系膜上动脉及肠系膜下动脉等内脏动脉。内脏动脉切除后是否重建主要依赖于靶器官的血供。如果靶器官具有良好的血运代偿则可选择切除后不重建,如生殖动脉、肠系膜下动脉主干、胃左动脉等。而腹主动脉、肠系膜上动脉、肾动脉、肝动脉等缺乏侧支循环,为保证靶器官血供,切除后均需重建。腹主动脉切除重建多见于肾动脉水平以下,肠系膜上动脉主干受累而远端分支未受累者可予以重建,肠系膜上动脉切除重建的经验往往来源于胰腺肿瘤,由于较高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及围手术期病死率,手术时仍需谨慎评估。

推荐意见16:腹膜后肿瘤累及动脉行外膜下剥离时应充分衡量肿瘤残留以及术后出血的风险,肿瘤广泛包绕动脉时仍应首先选择节段切除(证据级别2-;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5.45%)。

推荐意见17:在确保靶器官血供前提下,胃左动脉、肠系膜下动脉主干、生殖动脉可直接离断。腹主动脉主干以及肠系膜上动脉、肝动脉、肾动脉等内脏动脉切除多需要重建(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门静脉-肠系膜上静脉轴切除经验多来自于胰腺肿瘤的临床实践。国际胰腺外科研究组(International Study Group of Pancreatic Surgery,ISGPS)将门静脉-肠系膜静脉轴缺损与重建的方法分为以下4型:1型,即静脉壁切除后直接缝合。2型,即部分切除后补片修补。3型,即门静脉节段切除后对端吻合;门静脉系统缺损范围在3~5cm时可考虑游离后对端吻合。4型,即节段切除后行血管桥接。其中1型及2型均属于静脉壁部分切除,小楔形缺损可以直接缝合。范围更大的局部缺损则需要补片修补[44]。

推荐意见18:门静脉-肠系膜上静脉切除后必须重建(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髂动、静脉也是腹膜后肿瘤术中常受累的重要血管,尤其是来源于盆腔腹膜外的肿瘤。髂外动脉是下肢的主要血供,故切除后均应考虑重建。髂内动脉是骨盆及盆腔内器官的主要血供,因其具有丰富的交通支,故髂内动脉及静脉切除后可不重建。双侧髂内动脉结扎多应用于骨盆骨折、妇科或产科大出血的止血或盆腔手术中减少出血[45-47]。Andriole等[48]报道了1例双侧髂内动脉结扎后膀胱及会阴坏死的病例。但Sadahiro等[49]对23例双侧髂内动脉结扎病人进行膀胱血流检测,研究结果提示血流虽有减少但不足以导致器官坏死,并且该研究建议髂内动脉应在发出臀上动脉以后结扎以进一步减少血流并且降低术后臀性跛行的发生率。由于盆腔腹膜后肿瘤手术往往会破坏髂内动脉的交通血管,结合本共识执笔者团队经验,建议尽量避免同时结扎双侧髂内动脉及肠系膜下动脉。对于髂血管,缺损范围在2~3cm时可近远端游离后行对端吻合,否则需移植物桥接。

推荐意见19:髂血管处理原则为,在缺乏侧支循环情况下髂外动脉切除后尽量重建(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5.45%);髂内动脉切除后可不重建(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但应尽量避免同时结扎双侧髂内动脉与肠系膜下动脉以减少盆腔器官缺血-坏死风险(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GPP,专家同意率:95.45%)。

2.2.2血管移植物选择

目前临床使用较广泛的血管移植物包括自体血管、生物材料以及人工合成血管。自体静脉由于切除后对机体影响较小,制备过程相对简单,可用于内脏血管重建[50]。目前常用的自体静脉包括大隐静脉、股深静脉、颈静脉等,其中大隐静脉最常用。切取静脉后反转植入以保证血流顺行通过静脉瓣是临床上常用的方法。对于缺损长度短的血管,腹部血管也可以是自体血管的来源。Li等[51]报道了3例使用对侧髂内动脉桥接髂外动脉的手术,自体血管的优点在于抗感染、抗血栓且晚期狭窄率低。自体血管在腹膜后肿瘤手术中主要用于直径匹配的内脏血管的重建。特别是在可能污染的手术中,如合并消化道切除,自体血管是血管重建的第一选择。由于获取长度有限且管径较小,所以自体血管无法应用于大血管重建。

生物移植物是指非自体来源的生物材料,分为同种异体移植物(即异体的动脉或静脉),以及异种移植(即其他种系个体的血管)。生物材料的优势在于其抗感染特性且其管径选择多于自体静脉。在自体静脉无法匹配的情况下,生物材料在可能污染区域的血管重建中具有优势,且同种异体移植物也不需要终身抗凝治疗。多项研究结果已报道同种异体静脉用于下腔静脉重建,但是生物材料获取仍有其局限性[18]。

目前市面上人工血管主要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涤纶以及聚四氟乙烯材料(polytetrafluoroethylene,PTFE)。合成血管的优点在于各种管径尺寸齐全,容易获得,是大动脉置换的最佳移植物。腹主动脉可选用直径16mm或18mm行人工血管重建,髂动脉可选用直径8mm或10mm行人工血管重建,内脏动脉一般选用直径6mm或8mm行人工血管重建。下腔静脉、髂静脉以及门静脉等大口径静脉的重建首选带外部支撑环的ePTFE血管[52]。合成材料的缺点在于可能发生移植物相关并发症,尤其是移植物相关感染,虽然发生率较低但后果严重,当合并消化道手术时,感染的发生率明显增高[53]。在合并消化道切除重建的手术中,自体血管及生物材料优于人工血管。在自体血管或生物材料无法获取的情况下,人工血管是替代性的选择,有研究结果发现,将大网膜衬垫于置换血管与组织之间可有效降低移植物感染的发生率[52,54]。

推荐意见20:重建下腔静脉、肾静脉、门静脉时推荐使用带外部支撑环的ePTFE血管(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5.45%)。

推荐意见21:将大网膜衬垫于置换血管与组织之间以降低移植物感染的发生率,特别是联合消化道的手术(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推荐意见22:由于移植物相关感染的严重性,在联合消化道的手术中,自体血管或生物材料是血管重建的理想材料,应尽量避免在污染手术中使用合成材料移植物(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5.45%)。

2.2.3术中用药

在涉及血管阻断及置换的手术中,通常需要术中抗凝以降低血栓相关并发症的发生风险。术中抗凝治疗可分为局部抗凝及全身抗凝治疗。对于涉及动脉阻断或重建的手术而言,术后远端栓塞导致组织或器官缺血是致命的并发症,所以在血流阻断过程中均要求全身肝素化。全身肝素化通常采用普通肝素3000~5000U或100~150U/kg作为起始剂量,术中全身肝素化维持可采取经验性用药的方案,多数普通肝素半衰期为60~90min,所以每45~60min应重复注射1次(500~1000U或50U/kg)[34]。虽然定量注射肝素在不同病人中抗凝效果有差异,但研究结果发现这种差异对临床影响不大[55]。一些研究结果支持使用术中活性凝血时间(activated clotting time,ACT)来调整特定手术的抗凝时间,ACT>250s即认为达到抗凝效果[56]。若手术仅涉及静脉,部分研究结果支持只有在术前证实有静脉内血栓、下肢深静脉血栓或者肺栓塞等特殊情况下才在术中行全身抗凝,否则局部使用肝素化的盐水即可(10kU/L)[57]。

推荐意见23:涉及动脉阻断或置换的手术时,建议阻断前全身肝素化。推荐普通肝素用于术中全身抗凝,3000~5000U或100~150U/kg作为起始剂量于血管阻断前静脉注射,阻断过程中监测ACT,根据ACT调整肝素剂量(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2.3术后管理

2.3.1移植物感染预防及抗生素使用

血管移植物或移植物内感染(vascular graft/endograft infection,VGEI)是血管移植术后少见的并发症,但其致残、致死率极高。2020年3月,欧洲血管外科学会(European Society for Vascular Surgery,ESVS)首次于European Journal of Vascular and Endo-vascular Surgery上发表VGEI的临床实践指南[58]。对于VGEI的预防,应尽量避免或控制危险因素,病人自身相关危险因素包括恶性肿瘤、免疫功能失调、服用类固醇药物、化学药物治疗、营养不良、糖尿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肝功能不全、肝硬化以及肿瘤坏死因子α诱导的免疫抑制等;其他危险因素包括切口并发症(感染、皮肤坏死、皮下积液及血肿)、腹腔感染和移植物血栓形成。一项Meta分析结果显示,血管重建术前预防性使用广谱抗生素可降低术后伤口感染及早期移植物感染的风险,但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24h并没有带来额外增益[59]。既往研究结果表明,VGEI的致病微生物中58%为革兰阳性菌(包括肠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其次为革兰阴性菌(34%)及厌氧菌(8%)[60]。ESVS指南推荐对于所有拟植入血管移植物的病人,建议术前24h预防性使用抗生素,首选第一代、第二代头孢菌素静脉注射,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万古霉素。ESVS指南还提出,血管移植物植入之前应尽可能消除任何潜在的感染源,特别是牙源性感染。目前暂无针对腹膜后涉及血管场景下预防性抗生素应用的研究,鉴于腹膜后肿瘤手术的复杂性,即手术时间长、出血量大、联合器官切除和术中细菌污染机会大,有条件的中心可开展相关的临床试验。

推荐意见24:术后注意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及移植物血栓可降低人工血管感染的发生率(证据级别:2+;推荐强度:B,专家同意率:100%)。

推荐意见25:术后及时纠正病人的全身性疾病,如营养不良、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有助于降低合成移植物感染的发生率(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推荐意见26:血管重建后预防性使用广谱抗生素可降低术后伤口感染及早期移植物感染的风险(证据级别:1++;推荐强度:B,专家同意率:100%)。

2.3.2抗凝、抗血小板药物使用

采用自体下肢静脉行血管旁路手术的病人,静脉内血栓多数发生于术后1年内,有必要在术后短期内使用药物预防移植物血栓事件的发生[61]。一项下肢血管旁路手术相关的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RCT)结果显示,双联抗血小板对比阿司匹林单药未明显降低术后1年自体静脉移植物的血栓发生率,但是双联抗血小板可降低采用假体移植物病人的血栓发生率[62]。由于相关的临床试验纳入的病人大多伴有血管原发性疾病,因此这些研究结果是否适用于单纯肿瘤病人有待进一步证实。对于大动脉术后的预防性抗血小板、抗凝治疗鲜有相关研究,暂无循证医学证据表明主动脉、髂总动脉重建术后需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物。2021年《欧洲心脏病杂志》关于主动脉及外周动脉术后管理的共识仍旧保留了使用阿司匹林预防血栓形成的意见[63]。中小动脉重建术后服用肠溶阿司匹林一般认为是有获益的,部分医师认为在围手术期可以先采取抗凝治疗,而后桥接抗血小板治疗[64]。大静脉置换的抗凝药物使用目前存在争议,一项针对因肿瘤切除下腔静脉的研究建议在术后1个月内采用全身抗凝治疗[65]。对于存在预防性应用抗凝药物指征的病人,需要依据出血风险衡量用药时间。在低风险手术后12h,如果已经止血,可以开始抗凝;而在高风险手术后,>48h才能开始抗凝[66-67]。关于新型抗凝药的使用,2023年《欧洲心脏病杂志》抗栓治疗相关指南指出,利伐沙班、艾多沙班比华法林更利于栓塞事件的预防,且更加安全[68]。

推荐意见27:对于血管旁路手术的病人,采用自体静脉移植物的病人建议术后6个月内口服阿司匹林以预防血栓形成,采用合成移植物的病人建议6个月内口服阿司匹林联合氯吡格雷(证据级别:1+;推荐强度:B,专家同意率:95.45%)。

推荐意见28:依据出血风险,大动脉置换术后,可酌情考虑3个月内口服阿司匹林(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5.45%)。中型动脉置换术后短期内进行抗凝治疗,后桥接中等剂量抗血小板药物,尤其是对于存在动脉闭塞性疾病风险的病人(证据级别:1+;推荐强度:B,专家同意率:95.45%)。

推荐意见29:大静脉置换术后可在1个月内采用全身抗凝治疗以预防血栓形成(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5.45%)。

推荐意见30:若在血管重建手术后决定使用抗凝药物,在没有出血倾向的情况下,依据不同的术后出血风险,采用低分子肝素预防血栓可在术后12~48h内开始(证据级别:2+;推荐强度:B,专家同意率:95.45%)。

2.3.3术后监测与措施

高血压在手术后较常发生,同时也是影响病人近期并发症发生率的重要因素,并可能导致血管吻合口出血。平均动脉压与术前值偏差>20%应予以处理[69]。可以使用硝酸盐类、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钙通道阻滞剂和血管扩张剂等。低血压是血管重建术后比高血压更值得关注的问题,与终末器官功能障碍(肾功能衰竭)和人工血管血栓形成的风险增加有关。纠正低血压的管理策略包括液体治疗和血管活性药物的使用。在排除术后出血的原因后,术后低血压的首要治疗措施是输液[61]。

除血压之外,还需监测血管重建部位供血区域的皮色、皮温以及动脉搏动情况。若进行了可能影响肢体血液回流的静脉切除重建,应当密切观察肢体肿胀情况,并应常规抬高患肢。若进了消化道切除重建,密切观察腹部体征以及引流液的性状,因为消化道瘘对于局部重建的血管有较严重的影响。

推荐意见31:若手术操作可能影响肢体血供与血液回流,术后须密切观察肢体的皮色、皮温、动脉搏动及水肿情况,必要时尽早行血管超声、CT血管成像(CTA)等检查(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GPP,专家同意率:100%)。

2.3.4血管重建相关出血处理

腹膜后肿瘤手术范围广、创伤大,常累及多个器官。有研究结果显示,出血是术后非计划再手术的主要原因[70]。对于术后急性出血,抗休克治疗、介入栓塞乃至二次手术探查均是积极有效的措施。而对于累及重要血管的腹膜后肿瘤,往往涉及术中、术后使用肝素抗凝,因此有必要同时检查凝血功能以查找出血原因。通常更关注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与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APTT延长而INR正常,可能为术中肝素未完全代谢,可使用鱼精蛋白拮抗。APTT正常而INR升高,可能为华法林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维生素K缺乏,维生素K依赖的凝血因子不足,补充维生素K或输注新鲜冰冻血浆、凝血酶原复合物有效。APTT与INR均正常,一般为血小板计数减少或功能缺陷,需输注血小板。

出血量与病情的急迫程度是影响治疗方式的重要因素。若出血量不大,可考虑行CTA或者数字血管造影(digital subtraction angiography,DSA)检查,通过放置血管内支架治疗。若出血量大,情况危急,首选外科手术探查。

推荐意见32:术后血管重建相关出血建议CTA、DSA进行诊断,DSA在诊断的同时可予以治疗,若循环不稳定或考虑出血量大时建议急诊手术探查(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2.3.5血管移植物感染处理

血管移植物感染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可能威胁生命的感染。可继发脓毒血症、出血、血管闭塞终末器官缺血、内瘘等。因此,对于血管移植物感染的早期诊断尤为重要。对于人工血管移植术后的病人,一旦出现可疑或难以解释的感染症状,如术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腹痛、腹胀、肠梗阻等,均应考虑植入物感染的可能性。如有便血,需警惕移植物肠道内瘘的可能。为明确诊断,除了常规的血液检查外,需要结合影像学及病原学检查结果。CTA检查可更直观地显示血管移植物感染的影像学特征,如移植物周围积气、积液等,并且有较高的敏感度及特异度,因此首选CTA作为影像学诊断检查[71]。对于CTA检查有禁忌证的病人,则考虑磁共振血管成像(MRA)检查。ESVS血管移植物感染诊治临床实践指南提出的主动脉移植物感染(aortic graft infection,AGI)的诊断标准可供参考,该标准包含了临床症状、影像学检查结果及实验室检查结果3部分内容,见表3[72]。当满足1个主要条件或来自不同类别的2个次要条件,应高度怀疑血管移植物感染;当满足≥1个主要条件和任意1个次要条件,可诊断血管移植物感染。

腹膜后肿瘤---表3

在出现疑似血管移植物感染时,应早期采用经验性广谱抗生素抗感染治疗,推荐静脉使用万古霉素、哌拉西林或他唑巴坦、头孢吡肟、左氧氟沙星(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时)等。病原学检测结果明确后,以药敏试验为依据。抗生素使用时间建议≥2周,严重的感染需使用4~6周[67]。

除抗生素治疗外,血管移植物感染需采取手术干预。可考虑局部清创、保留移植物的情况包括感染早期、炎症较轻、移植物非涤纶材料,感染仅累及移植物中间节段不涉及吻合口等[67]。其他相对严重的感染则需行移植血管的切除。除部分侧支血管代偿较好的情况外,一般均需再行血管重建。血管重建方式包括原位的重建和解剖外旁路重建。材料的选择包括人工血管和自体静脉等。对于腹膜后肿瘤涉及较多的腹腔大血管,首选自体静脉进行原位重建,冷冻保存的同种异体血管、涂银人工血管、载有利福平的人工血管及牛心包可作为替代选择;对于合并巨大脓肿或多重耐药菌感染的病人,可考虑行解剖外旁路血管重建。

推荐意见33:怀疑存在血管移植物感染时,首选CTA检查(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0.91%)。

推荐意见34:怀疑存在血管移植物感染时,早期采用万古霉素联合美罗培南抗感染治疗,后续根据药敏试验调整抗生素使用(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GPP,专家同意率:95.45%)。

推荐意见35:血管移植物相关感染中可考虑保留移植物的情况包括感染早期、炎症较轻、非涤纶材料移植物,感染仅累及移植物中间节段不涉及吻合口(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推荐意见36:严重感染的移植物应当通过手术移除,并建议选用自体组织重建血运,可考虑行解剖外旁路血管重建(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2.3.6血管重建失败处理

根据血管重建失败的时间,可分为早期(<30d)和晚期(≥30d)[67]。重建失败的原因包括血栓形成所致的闭塞或狭窄、移植物感染、吻合口瘘、吻合口动脉瘤和动静脉瘘等。其中,5%~10%的血管重建在早期出现血栓事件,血管重建后早期血栓形成多归因于技术问题。在诊断血管重建早期失败后,外科医师必须首先考虑是否尝试挽救堵塞的血管通路。常用的选择包括外科血栓切除术或溶栓。溶栓会使病人面临显著的出血风险,尤其是邻近手术部位的血管出血风险增加[73]。但当出现晚期血管重建失败时,溶栓治疗获益更高。移植物放置时间越长,溶栓治疗使移植物通畅的可能性越大。移植物通畅性恢复后,有研究结果表明,85%的病例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血管腔内手术或开放手术治疗才能实现持续通畅。可用的治疗方案包括:(1)吻合口内或吻合口旁狭窄时采用球囊血管成形术。(2)开放式手术静脉补片血管成形术。(3)旁路重建。对于合并获得性弥漫性血管变性的病人,或移植物植入1年内失败的糖尿病病人,溶栓治疗难以显著改善二次移植物的通畅性,搭桥可能有更好的血管通畅的作用。

推荐意见37:血管重建<30d发生的血栓形成,建议首选取栓联合抗凝治疗(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0.91%)。

推荐意见38:血管重建≥30d发生的血栓形成,建议首选溶栓联合抗凝治疗(证据级别:4;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90.91%)。

2.3.7随访期限及项目

维持血管重建后的长期通畅通常具有挑战性。血管重建术后并发症通常分为早期(<30d)和晚期(≥30d)。术后随访应包括多学科团队的预防、监测。临床随访过程需要包括血运重建失败可能的评估,其他血管疾病的症状或体征,以及确保最佳的血管预防策略。在随访过程中,影像学检查必不可少,B超是非侵入性和广泛使用的一线技术。CTA和MRA主要用于B超异常发现的确认和进一步检查,然而在腹膜后肿瘤中重建的血管往往位于腹膜后区域,解剖位置较深,且容易被空腔器官阻挡,因此B超对腹膜后肿瘤血管重建术后的监测效果不佳,因此在临床工作中,CTA及MRA更多用于随访监测。规范的临床随访是确保最佳医疗效果并及时发现病人异常症状的保障[74]。建议肾动脉重建后第1年每3个月进行1次B超检查,1年后每年检查1次,下腔静脉、腹主动脉重建后建议术后第3个月进行1次CTA检查,之后进行规范的临床随访。另外,肾脏血管重建后,建议定期监测病人血压和肾功能[61]。

推荐意见39:超声是血管重建术后的首选检查,无法通过超声精确检测的部位可考虑采用CTA或者MRA检查(证据级别:3;推荐强度:O,专家同意率:100%)。

 

《腹膜后肿瘤累及重要血管处置中国专家共识(2025版)》编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顾问:

郝纯毅(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黄鹤光(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陆维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罗成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邱法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杨春康(福建省肿瘤医院)

赵纪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组长:张勇(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副组长(按姓氏拼音排序):

柏斗胜(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邓侠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李文岗(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童汉兴(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王刚成(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曙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翁山耕(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许洪斌(北京大学航天中心医院)

张剑(海军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成员:

陈春球(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

陈国栋(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陈锐(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陈笑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陈以宽(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陈宗静(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邓海军(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丁建勇(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丁培荣(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龚昆梅(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郭鹏(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黄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黄耿文(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黄俊(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贾静(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泉州第一医院)

李成鹏(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李民(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

李新宇(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泉州第一医院)

廖传文(江西省人民医院)

刘光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刘国忠(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宇军(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龙江(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罗光恒(贵州省人民医院)

罗轩明(复旦大学附属徐汇医院)

闾晨涛(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马腾辉(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苗成利(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孙轶(天津市人民医院)

王进(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王小明(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王毅超(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王正文(海南省肿瘤医院)

卫积书(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吴志平(黔南州人民医院)

肖萌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谢应海(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谢忠士(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许东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龙岩第一医院)

杨珏(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杨子昂(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姚栋伟(苏州市立医院)

尹剑辉(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俞旻皓(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岳嘉宁(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张鹏(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朱光辉(上海市中医医院)卓长华(福建省肿瘤医院)

执笔者:

王炯元(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姜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张启(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刘文帅(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利益冲突:本共识所有编审委员会成员及执笔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略)

2025-03-07收稿)

 

免责声明:此文是我的读书记录,内容只是参考。

(文章来源:《中国实用外科杂志》2025年 5月 第 45 卷 第 5期)